您的位置: 百康网 > 期刊 > 预防与卫生管理 > 《医院领导决策参考》 > 2005 > 2005年3月第6期 > 正文
农村医疗需要更大的“合作”
http://www.100kang.com 2007-6-9 18:42:44 “合作”


  今年“两会”前后,江苏、河南等不少地方传出好消息:像城镇职工一样,农民看病也可以报销了,有些财力较好地区的农民最高报销额度高达数万元!时隔数月,记者到河南省太康县了解到,虽然每人每年只需缴交10块钱就可以参加合作医疗,但不少村民对这项新制度不是特别了解,持观望态度,积极性并不高。为此,有的乡镇就采取了强迫村医和领导干部带头垫付的办法,凑够了参加的人数比例,建起了漂亮的定点医疗机构,太康县被顺利地批准为合作医疗试点县,省级和中央财政的专项补助资金也陆续划拨到位。按照国家的政策,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可以报销部分医疗费。但太康县很多村民反映,他们不是报销不了医药费,就是买到的药品要比平时花的钱多。可见,这样的试点并没有给农民带来实惠。这样的事情,在其他已经实行或正在实行这种合作医疗的地方或多或少地存在着,因为这种个人投保、财政贴补、医网实施、大病统筹、比例报销的农村合作医疗方案“先天不足”,存在两个至今没有很好解决的“瓶颈”因素:一是缺乏广泛、有力的“合作”基础。农村合作医疗中的“合作”,指的是农民之间相互合作和集体与个人的合作,而且历来是以集体出资为合作的“大股”,农民个人只缴很少的一部分。这样的“合作”在农业合作化和“三提五统”时没有什么问题,因为个人部分由集体代扣,集体有足够的经济支付该集体负担的部分。农村实行“费改税”之后,集体没有扣缴合作医疗费的权利和机会,个人部分只能上门收缴,因为人口流动性强,这部分已经不能打足;很多经济薄弱的地区在“费改税”后成了“吃饭财政”,不少村组甚至负有债务,根本没有出资参与“合作”的能力;而且,由省级和中央财政的专项补助资金有时也会被挪作他用。也就是说,在经济薄弱的地区只剩下部分农民之间的医疗“合作”,如此薄弱的“合作”基础阻滞着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。二是医药问题影响着“医疗”效果。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好处本来就很有限,或是报销部分、或是按比例返减部分,大部分医药费还得农民自己掏。然而,就是这不多的利惠,还被问题繁多的医疗部门所吞食:或制订较高的挂号费,另收诊金;或卖高价药,甚至出售假药;或横出很多检查程序,提高检查费用;或让流医黑店钻空子套药出去,抢吃合作医疗基金……医药中固有的重弊恶症使农民在合作医疗中没能松一口气,很多农民仍然看不起病、吃不起药。农村合作医疗的好处被“黑心”的定点医院和医生吃掉,农民对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信任,不能保证合作医疗的参与率,这将成为推行新一轮合作医疗的又一阻力。

  正是这两个“瓶颈”因素的存在,致使不少地方的合作医疗已经失去推行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,因而出现太康县这样的“空壳合作医疗”。国家为此投入了不少钱,农民看病难的问题却没有得到改观。事实上,让农民像城镇职工一样看病可以报销,说起来很动听,可操作起来很难,它需要突破原有的“合作”范围,以县为基本单位保障医疗经费,保障农民药费的报销;实行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职工医保联网,让农民也享受到医改的成果和较好的医疗服务,甚至让流动人口也能异地参加就医;加快加大医药费用虚高等热点问题的处理,凸现合作医疗的效果和意义,恢复农民对合作医疗的信任,进而巩固合作医疗的基础。时事的变迁,农村合作医疗也须“长大”。希望高层部门从解剖太康县这只“麻雀”出发,认识到制约当前农村合作医疗的两大“瓶颈”因素,然后在“合作”上多下功夫,切实保证“医疗”的效果。


  
《医院领导决策参考》2005年3月第3卷第6期